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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哈尔滨学院关于贯彻教育部《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籍学历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已按文件要求对2008级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取得学籍学生的信息可在本校网站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定网站“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查询。查询方式如下:
  1.本校网站:(网址为:www.hrbu.edu.cn)学生进入哈尔滨学院网站主页后,点击教务信息查询学生个人信息。如能查到学生个人信息,即证明该生已获得本校学籍。
  2. 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定网站:“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的网址为:www.hlje.net。该网站于2008年12月1日起开通。
  从2008级新生开始,须同时在指定省和校网站上都能查询到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将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请各位同学周知。

 
 
教务处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