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五一”劳动节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3.“五一”劳动节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设备。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