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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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通识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行为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选修课中网络课程(以下简称 “网络课”)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哈尔滨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哈院办发〔2024〕14号要求,现就学生网络课学习规范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须自觉遵守在线学习各项要求,独立完成课程学习、作业提交及课程考核等学习任务。

二、严禁学生通过非法软件、委托第三方提供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实施 “刷课”“替课”“刷考”“替考” 等违规行为。即日起,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初次违规:取消该门课程成绩,按 “不及格” 认定;

2.再次违规:按考试违纪处理,该门课程成绩记 “0” 分,认定为 “舞弊”,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联合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

三、学校将对全校网络课学习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与管理,对违规行为坚持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请全体学生诚信学习、认真备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