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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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提前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指导教师、学生的职责,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考研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上来。

二、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和指导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质量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及时修改调整。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在实践、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占总数的50%以上,并且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特别是应用型、师范类专业,实行“双导师”制。认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研究方法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等。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关注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

1.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具体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本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到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的安排、检查和总结,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严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论文答辩、抽检、评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效率,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继续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hrbu),从选题、开题到答辩、评优推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流程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平台进行。各学院各环节的各个角色(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组长、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管理员、指导教师、学生等)均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五、整体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完成时限
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2025年12月4日
学院组织完成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配备工作。2025年12月12日

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组织学生以开题报告会的形式完成开题工作。

2026年3月6日
学院进行中期检查(每生普查)工作。2026年4月13日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并在毕设系统中完成查重检测。

2.检测通过后,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打分。

2026年5月15日
学院组织开展预答辩工作。2026年5月24日

1.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学校组织专家抽检。

2.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计划表)

2026年6月8日
学院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2026年6月12日
学生在毕设系统中完成抽检字段信息和终稿提交,并完成查重检测。2026年6月20日
学院在毕设系统中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2026年6月30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检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及工作总结,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准备。2026年7月—8月

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5年12月上旬至2026年6月末,原则上各学院应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六、具体要求

1.前期准备

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要求及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科邮箱:jwsjk@126.com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问题的通知》(龙征〔2021〕1号)要求,入伍的毕业生所在学院提前做好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工作时间安排;参照毕业论文工作流程,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并完成毕设系统相关流程。

2.过程管理

学院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若干规定附件3)执行,充分利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加强过程管理,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模块介绍见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成绩提交等工作。

3.答辩、评优、归档

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查重检测结果组织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提交及终稿检测、检测报告存档、评奖评优、总结归档等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教务系统)和优秀毕业论文申请表及汇总表,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及汇总表提交工作(附件6)。

七、抽检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将于2026年9月对在2025-2026学年内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拟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论文大纲及过程管理相关数据)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本科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予点。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管理,强化任务落实,重点从选题意义、逻辑构建、时间安排、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五个维度,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持续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持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总体工作水平。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

3.《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4.《维普毕设系统操作手册》

5.《毕设系统涉及论文检测的模块介绍》

6.《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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