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根据《哈尔滨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哈院办发〔2024〕28号)》文件规定,教务处对有异议和补报的项目进行了再审,现将再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再审结果有异议,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公示期内(12月10日—12月16日)与教务处联系。本次公示不再接受项目补报。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6647288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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