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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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学院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管理实际,为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6年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单位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实验室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指导教师、实验人员等各级责任清单,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落到人头,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实,坚决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开展专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在2026年清明节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回收全流程规范情况,气瓶固定、气路密封等安全情况,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以及应急设施完好性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实验活动,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将安全隐患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1.2026年清明节假期(44日至6日,共3天),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关注水、电、气开关状态及特殊设备运行情况,详细做好巡查记录。若遇到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假期实验的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培训,重点强化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应急处置、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切实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必须安排的学院,应做好完备的实验风险预判与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若确需开展教学相关实验活动(含本科学生毕业设计实验、研究生课题实验),须在备案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指导教师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危险性实验必须保证两人及以上在场,实验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所有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严格做好三关一锁工作,即关水、关电、关气、锁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控。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双锁、双人记账)制度,严禁开展过夜实验,规范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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