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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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压实监考及考务工作责任,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开展,现将考试查询、监考安排、考务安排、考前培训及工作纪律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信息查询及考生证件要求

1.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已正式发布,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考试安排。

2.学生参加所有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无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学生如有考试相关问题,须于618前完成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监考培训及工作纪律要求

1.各学院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做好期末监考工作统筹部署。组织全体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哈尔滨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逐条掌握监考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并统一签订《哈尔滨学院诚信监考承诺书》(附件1)。重点针对新入职、新参与监考工作的教师开展强化培训与专项教育,确保所有监考人员熟知、掌握并严格执行全套监考工作流程,杜绝因业务不熟悉出现工作疏漏。

2.严禁监考教师将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各类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教师在监考期间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坚决杜绝迟到、旷监考、擅离职守、场内闲谈、玩手机、打瞌睡、做与监考无关事项等行为,严格恪守监考工作纪律。对监考教师出现迟到、旷监考、擅自离岗、履职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哈尔滨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三、监考、考务人员工作日程安排

1.各学院监考教师按照26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监考安排(附件2安排准时到对应教学楼考务办公室集合上午8:10、下午12:402号楼考务办26145号楼考务办5338

2.625进行的《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素养》课程专项考试2号楼机房进行,具体监考时间、地点详见26年春季学期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素养考试监考安排》(附件3,请各相关学院做好通知工作

3.各学院根据《26年春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考务安排表》(附件4,通知本院相关考务人员于上午8:10、下午12:40准时到对应考务办公室(2号楼26145号楼5338),做好当日考务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逐项落实,确保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