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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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三)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1日

各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精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领会校领导对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规格定位,面向学生、行业企业的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工作。厘清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思路,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规格,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实现能力培养与各门课程与教学环节有效衔接。

2.按照“课程模块+课程群”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要求,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以职业能力教育和岗位就业需求为大方向,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类课程,设置不同就业面向的课程模块,满足学生学业发展、服务面向和岗位就业的需要。要以创新创业教育为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3.要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利用校外优质的教学资源,更多地将大型企业、知名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管理经验和市场经营的新理念引入到教学中来,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适应度、吻合度。

4.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领导小组要组织所属专业进行充分论证,吸收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特别是业界专家的意见,保证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更准确,充分体现出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特色性。要杜绝因人设课现象出现。

5.承担学校通识教育课程(公共课)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明确学校确定的改革方向与要求,围绕提高学生理论素养与应用能力这一主题,主动顺应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新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与专业课教学紧密结合,形成一体。要对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考核方式、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合理安排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时间总体安排

1.6月21日—7月15日,各学院(部、系)布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成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开展调研,组织各专业进行论证和答辩,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一稿。承担公共课的单位也要与各专业对接,并完成公共课程改革方案。7月4日,公共课程改革方案报教务处初审。7月15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含电子版)报教务处初审。

2.7月16日—7月22日,学校组织各学院进行论证答辩工作,对培养方案进行再次修改。

3.7月30日前,各专业将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报送教务处汇总。同时提交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调研、研讨、论证的工作过程、参加人员、研讨和论证的内容及意见,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规格及服务面向,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培养方案的特色,课程体系设置说明(含课程设置的依据、合理性、对应师资配备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办法等分析材料)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校外专家、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指导、咨询、审核等工作。

2.各学院(部、系)由院长(主任)牵头,吸收由行业企业专家、外校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