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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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重修报名及重修选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02日

2012年秋季学期重修报名网报已结束,如果学生未按规定时间网报的,会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特别是09级学生,经研究决定,再次开放重修报名网报时间,时间延长至7月3日晚24:00,请相关同学抓紧时间报名,网报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重修报名的相关事宜。在网报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可以于7月2日16:00或7月3日16:00到行政楼206室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重修报名方法:进入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申请重修。

报名重修的学生,重修选课时间定为7月6日上午9:00至7月8日24:00。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及地点。

重修选课方法:进入学生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重修选。

注意事项:

(1) 听课重修:根据学校重修管理的规定,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单独开班。

单独开班的重修课如下:

对已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学生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单独开班的上课班号,单独开班听课的重修课程学时为正常学时的一半,考试方式为结课后随堂进行(第9周进行)。

未单独开班且选择听课重修的学生,重修课程学时正常,上课与考试随所选入的班级同步进行。

(2)免听课重修:未正常办理网上重修选课的学生,或因上课时间、地点存在冲突而未能重修选课的学生,学校将统一按课程构成N个虚拟班级,学生以自修的方式学习,只参加在学期末进行的统一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生本人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免听学生所报的重修课是单独开班的重修课,考试时间、地点随单独开班课程一起在第9周进行)

(3)成绩构成方式:听课重修学生的成绩是平时成绩与试卷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免听课重修的学生考试无平时成绩,以期末试卷成绩为准。

(4)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两门课程按国家规定需选择听课方式,已报名这两门课程的学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选择听课重修。

祝同学们重修选课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