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含奖励学分、奖励基金)申报受理工作已开始,为了使申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者;
2.在省级期刊或报纸上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者;
3.获得发明专利者;
4.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奖者;
5.参加省级以上正式比赛并获奖者;
6.经学校批准或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级(含省级)政府部门或学科专业协会以上举办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并获奖者。
二、办理程序
参见“教务办公指南”中“奖励学分申报工作流程”,《申请表》到“常用表格”中下载。
受理时间:2007年7月9日--11日。
请尚未申报的同学速到所属二级学院办理。
创新成果奖励基金和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