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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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十三五”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3日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形成优秀教学人才的团队效应,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

根据《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哈院发 [2016]55号)文件要求进行遴选。

二、立项建设范围与数量

按照学校分层分类建设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在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校级各类教学团队立项建设的项目。一次性遴选产生50个左右教学团队。

三、基本要求

(一)以院、系、实验教学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课程(群)、实验中心(室)为建设平台组建教学团队。每个团队设带头人1名,骨干成员和成员若干名,总人数为5人及以上。每名教师只能隶属一个教学团队。

(二)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学历职称合理,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有一定基础,在带动和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方面有具体措施,在团队建设方面有特色。

(三)团队成员应熟悉专业和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重视实验(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系主任或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兼任。

四、申报程序

1.9月15日-10月13日,各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本科教学团队的立项建设。

2.10月16日,各学院统一提交《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表》(附件1),纸质版送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jwk215@126.com

3.10月17日—10月20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遴选产生校级各类教学团队。

4.10月23日—10月27日,由团队带头人填写《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计划书》(附件2)提交本团队建设的具体方案。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申报组织工作,坚持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联系人:赵慧春  罗逸文    电话:86631738(内线:4738)

附件1: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表

附件2: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