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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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职能部门复审、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教师教育学院嵩钰佳副教授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宇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嵩钰佳副教授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嵩钰佳,哈尔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教师,副教授。长期从事儿童识字理论、识字方法、和阅读障碍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意识,积极推广普及与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引导学生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在语言文字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表现突出

现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2022921-2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监督举报电话:86611738

监督举报邮箱:jwk209@126.com

 

 

哈尔滨学院  

2022年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