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确保各项评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评建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以《哈尔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哈院党发[2023]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哈院办发[2024]16号)为依据,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遵循,以其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为基本层级,以《哈尔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及撰写要求》中学院相关支撑材料为主要观测点形成《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指标体系》(附件1),有序推进学院自评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安排
1.考核组成员:教务处。
2.检查时间:2024年7月5 日—7月11 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3.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阅方式,检查组对照指标体系,现场抽查相关原始材料,并就检查情况做书面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需依据《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指标体系》(附件1)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梳理、聚焦考核指标点,总结凝练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的电子版材料于7月4日前反馈至教务处邮箱hrbujwc@163.com。
3.各学院需按要求于检查当日作《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汇报》、完善各指标体系原始材料、汇总性文件(填报模板见附件)纸质版待查,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各指标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填写《审核评估工作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3)和《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意见反馈清单》(详见附件4)。检查组梳理形成最终《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书面报告,分别反馈学院,并报学校评建办公室。
5.各学院需依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完善工作。需形成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由党政负责人亲自牵头推进整改。学院整改工作任务分解需及时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备案。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将对学院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附件1:《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指标体系》
附件2:《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附件3:《审核评估工作检查记录表》
附件4:《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意见反馈清单》
附件5:《XX学院参加课程思政培训一览表》
附件6:《XX学院课程思政工作成效统计表》
附件7:《XX学院2024届考研情况统计表》
附件8:《XX学院近三年教师获教学奖励情况统计表》
附件9:《XX学院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一览表》
附件10:《XX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附件11:《XX学院实验室开放统计表》
附件12:《XX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
附件13:《XX学院近三年教材出版及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14:《XX学院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汇总》
附件15:《XX学院高级职称教师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附件16:《XX学院实验室统计表》
附件17:《XX学院XX制度(新修文件可用此模板格式)》
附件18:《XX学院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汇报模板》
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