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查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8-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院(系)领导及教师应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了解并掌握本院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引导任课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有效开展课程思政,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教学文件(材料)专项检查。各学院对本学期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案等)进行检查,对照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对2023年、2024年春季学期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计划、实习审批表、实习实践报告、学业导师工作手册等电子、纸质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整理、规档。
3.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围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管理、课堂互动、学生出勤率、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检查。
4.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检查实验课开出情况,实验资源建设、使用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及实验过程和数据的收集存档情况。
5.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全面检查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工作进展完成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质量、毕设系统各环节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
6.开展各系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教研活动要关注教学质量,研讨教学问题,分享教学经验。
7.开展“哈苑公开课-教学优秀示范课评选活动”。各学院要开展“名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汇报课活动”,并择优推选出1门课程作为“哈苑公开课-教学优秀示范课”校级示范课面向全校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活动,以此引导教师利用信息化教学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8.开展座谈会、问卷调查。各学院(或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并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和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成的学校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于10月18日前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部署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明确听课责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4.各学院应于11月6日前提交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11月15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所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089301@qq.com,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