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现组织开展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微专业
微专业是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二、招生专业信息
三、成绩与证书发放
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学生,最多可冲抵4学分。未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则最多可冲抵2学分课程。
微专业课程单独发放成绩单。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
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招生咨询
五、招生报名流程
1. 12月3—12日11日,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传,解答学生疑问。
2. 12月12日前,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哈尔滨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7),打印纸质版2份,经本人签字及学院审核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给该微专业联系人进行报名。
2. 12月17日前,微专业主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入《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8)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
3. 12月20日前,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招生结果。
4.复核通过的学生,应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到计划财务处缴纳学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主办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悉心指导,积极帮助学生策划好学业规划。
2.主办学院要审核好开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相关教学文件,坚持因材施教,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3.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9)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