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结合各微专业及学生们的意见建议,现组织开展2025学年微专业第二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微专业
1.微专业是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二、招生专业信息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条件 | 修业期限 | 学费 | 详细信息 |
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5-30 | 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1 |
2 | 行为数据科学 | 15-30 | 面向理工类、经管类及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学生最好修过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心理学等课程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2 |
3 | 食品新媒体营销 | 15-30 | 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3 |
4 | 社会调查与研究 | 15-30 | 面向全校非社会工作专业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4 |
5 | 教育法学 | 15-30 | 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5 |
6 | 工程安全维护与管理 | 15-30 | 面向理工类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6 |
7 | 家庭指导 | 15-30 | 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7 |
8 | 影像数智媒体技术 | 15-30 | 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 | 1年 | 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 | 见附件8 |
三、成绩与证书发放
1.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学生,最多可冲抵4学分。未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则最多可冲抵2学分课程。
2.微专业课程单独发放成绩单。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
3.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招生咨询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联系人 | 咨询QQ群号及联系电话 | 申请表发送邮箱地址 |
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杜春雨 老师 | QQ群:938419931电话:13313622638 | 214359116@qq.com |
2 | 行为数据科学 | 马世超 老师 | QQ群:726032941电话:18145656026 | 282113464@qq.com |
3 | 食品新媒体营销 | 孙婷婷 老师 | QQ群:593963785电话:15776764080 | 627636640@qq.com |
4 | 社会调查与研究 | 杨佳佳 老师 | QQ群:548798088电话:18003645396 | 601872724@qq.com |
5 | 教育法学 | 王 卫 老师 | QQ群:513814635电话:15546345666 | 2825203450@qq.com |
6 | 工程安全维护与管理 | 任小璐 老师 | QQ群:599648010电话:17390612406 | 56786436@qq.com |
7 | 家庭指导 | 齐红丽 老师 | QQ群:883597202电话:13936542041 | qihongli111@126.com |
8 | 影像数智媒体技术 | 刘亚夫 老师 | QQ群:869140999电话:15004546663 | yxszmtjs@163.com |
五、招生报名流程
1. 12月23—12日27日,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传,解答学生疑问。
2. 12月27日前,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哈尔滨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9),打印纸质版2份,经本人签字及学院审核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给该微专业联系人进行报名。
2. 12月30日前,微专业主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入《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0)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
3. 1月3日前,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招生结果。
4.复核通过的学生,应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根据微专业授课安排上课。
六、其他事项
1.主办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悉心指导,积极帮助学生策划好学业规划。
2.主办学院要在开课前审核好开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相关教学文件,坚持因材施教,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3.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