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学年微专业第二次招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结合各微专业及学生们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2025学年微专业第二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微专业

1.微专业是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二、招生专业信息

序号微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招生条件修业期限学费详细信息
1无人机应用技术15-30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1
2行为数据科学15-30面向理工类、经管类及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学生最好修过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心理学等课程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2
3食品新媒体营销15-30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3
4社会调查与研究15-30面向全校非社会工作专业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4
5教育法学15-30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5
6工程安全维护与管理15-30面向理工类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6
7家庭指导15-30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7
8影像数智媒体技术15-30面向全校2022级和2023级学有余力的学生招生1年本次招生将免除学费见附件8

三、成绩与证书发放

1.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学生,最多可冲抵4学分。未修读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则最多可冲抵2学分课程。

2.微专业课程单独发放成绩单。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

3.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招生咨询

序号微专业名称联系咨询QQ群号及联系电话申请表发送邮箱地址
1无人机应用技术杜春雨 老师QQ群:938419931电话:13313622638214359116@qq.com
2行为数据科学马世超 老师QQ群:726032941电话:18145656026282113464@qq.com
3食品新媒体营销孙婷婷 老师QQ群:593963785电话:15776764080627636640@qq.com
4社会调查与研究杨佳佳 老师QQ群:548798088电话:18003645396601872724@qq.com
5教育法学   老师QQ群:513814635电话:155463456662825203450@qq.com
6工程安全维护与管理任小璐 老师QQ群:599648010电话:1739061240656786436@qq.com
7家庭指导齐红丽 老师QQ群:883597202电话:13936542041qihongli111@126.com
8影像数智媒体技术刘亚夫 老师QQ群:869140999电话:15004546663yxszmtjs@163.com

五、招生报名流程

1. 12月23—12日27日,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传,解答学生疑问。

2. 12月27日前,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哈尔滨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9),打印纸质版2份,经本人签字及学院审核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给该微专业联系进行报名。

2. 12月30日前,微专业主办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0)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

3. 1月3日前,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招生结果。

4.复核通过的学生,2025季学期开学后,根据微专业授课安排上课

六、其他事项

1.主办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悉心指导,积极帮助学生策划好学业规划。

2.主办学院要在开课前审核好开课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等相关教学文件,坚持因材施教,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3.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