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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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1.国家教学名师。面向往届省级教学名师和2025年普通本科高校省级教学名师进行遴选推荐。现任校级领导、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不参加遴选推荐。

2.省级教学名师、教学为主型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面向在职专任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和往届省级教学名师不参加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教学为主型省级教学名师面向在职专任教师,在教学效果广受认可、人才培养成效极为突出、教书育人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学为主型教师中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人(两种类型共用1个名额)。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如有省级以上重大教学成果突破,可不占用学院名额参加本次遴选。

3.校级教学名师。将按照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推荐排名,评选出本年度校级教学名师。本年度不评选青年教学名师。

、遴选推荐条件

1.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内地(大陆)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9—202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满足《哈尔滨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中所列出的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各项基本条件及附加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情况及候选人基本情况经院内网站公示后,向教务处推荐。

(二)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参照遴选指标体系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按排名推荐参评本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于3月4日(星期二)下午2点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U盘)、纸质版(1式1份)报送至党政办公楼209室。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首页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部门公章暂无需加盖。电子材料命名:1.国家级/省级推荐表-姓名。

(二)推荐表支撑材料(单独形成PDF文档)。电子材料命名:2.支撑材料-姓名。

(三)其他支撑材料:教案、讲义、教学大纲、近6年任意一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表(优秀等级)、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材料、个人教学风格及经验总结等。电子材料命名:

3.其他支撑材料-姓名-教案/讲义……。

(四)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材料命名:4.汇总表-学院

(五)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电子材料命名:5.视频-姓名

五、工作要求 申报教师须严格按照推荐表中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材料。学院应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及奖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6611738。

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