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20年度新设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应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执行。新设专业应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设置。
2.申报目录内和目录外专业相关要求如下:
(1)专业设置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黑龙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根据需求确定(或预测)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培养规模,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申报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3)申报专业要积极面向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面向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优先设置服务龙江“五大安全”战略定位和“六个强省”建设目标的相关专业,大力发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
二、工作程序
1.院(系)申报。各单位申报增设的专业需进行社会需求调研,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后,于7月20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与《新办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1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215@126.com。
2.学校审议及公示。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拟申报专业进行答辩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将在学校官网上予以公示一周。
3.网络申报。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提交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教务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