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精神,按省教育厅相关工作提示要求(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274号)(附件3和附件4)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和报送方法等开展各项工作。
二、2019年被评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5个专业,对照标准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黑教联〔2019〕22号)(附件5),申报法学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请据实填报《黑龙江省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书》(附件6),并按时将申报书和支撑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份PDF电子文件发至联系人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四、各学院积极安排部署,组织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共同研读、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7)填写。
五、10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指导,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报教务处(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jwk215@126.com。
六、10月25日前,各专业需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完成数据填报,并报送教育部。
各学院在材料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马彦龙 联系电话:86631738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