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严实精准做好202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1]7号)和《哈尔滨学院关于2021春季学期开工作方案》(哈院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为保证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部分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根据学校校园准封闭的防疫要求,因本学期走读的学生(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走读学生名单》)第1、2周居家隔离,所涉及的课程需线上同步教学;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学生(附件2《2021年春季开学返校隔离学生名单》)第1周在校隔离观察,所涉及的课程需线上同步教学。为了保证线上同步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需提前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各学院需根据附件1、2表中学生名单,做好相关学生前两周所学全部课程的汇总、统计工作;做好线上同步教学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手机支架、摄像头等)配备工作;做好相关学生和授课教师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应将相关学生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微信等)提供给授课教师(涉及上公共课的学生信息需由学生所属学院提供至开课单位),切实确保学生和授课教师于开课前完成信息对接工作,并将《哈尔滨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设线上同步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3月7日前报至教学管理科。
3.涉及的理论课程应全部采取“线下授课+线上直播”的同步方式授课,授课时间要严格按2021年春季学期课表时间执行。对线上听课的学生,授课教师可通过钉钉、腾讯会议、腾讯课堂、学习通等平台建立线上同步课程对授课过程进行直播。为了保证直播效果,教师可在教学班级中选定1-2名学生做为线上直播课助教,协助教师完成课前设备调试、与线上听课学生的直播对接、教学过程直播监管等工作。
4.上机、实验类等操作性课程应在学生解除隔离后安排时间补课,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补课安排报至教学管理科。
5.3月6日前,各学院要对拟进行的线上同步教学的设备、网络等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良好的同步线上教学效果。
二、做好开学前的常规准备工作
1.做好教学环境的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教室、实验室及教学场馆内外的卫生检查工作,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
2.做好教学文件的检查工作。做好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教材)的检查以及新开课和新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
3.做好教学设施的检查工作。开课前,对本部门的桌椅、黑板、门窗、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与药品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教学需要,保证正常使用。
4.做好教材的发放工作。开课前,要将本学期使用的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推销的教材和教辅资料行为。本学期教师用书发放时间为3月5日,学生用书发放时间为3月6日、7日。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
三、做好开学初的相关教学工作
1.认真检查本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院领导要深入课堂抽查任课教师课程授课和学生出勤及听课状况,认真检查线上同步教学和学生的线上学习情况。
2.要严格履行课表和教学日历,加强教学运行管理,不准随意调(停)课。
3.做好无课教师及外聘教师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对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需按规章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开学补考工作。2021春季学期的开学补考时间调整至3月20日-21日进行,20日公共课补考、21日专业课补考,请各学院做好补考有关准备工作。
5.做好实习组织工作,切实安排实习任务。在学校准封闭式管理期间,原则上顺延学生的本地(哈市)实习安排,两周后视防疫实际情况再开展实习工作。对于实习年级学生釆取“就近就地” 措施,不允许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在条件许可和质量有保障情况下,建议釆取线上实习与线下指导相结合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学生实习方案需提前报教务处核准。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于3月7日前认真开展开学前的各项检查,保证达到开学要求。
2.各学院应于3月8日-14日开展为期两周的开学初专项检查,针对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教研活动、学业导师等项目深入检查,确保正常教学工作任务落实。
3.根据《关于做好 2021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做到“一课一案”。
4.各学院应积极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影响教学正常开展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新学期开学有新气象、新风貌、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