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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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教育部将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教材第一主编(作者)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申报。

通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教材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遴选数额

1.中职课程教材:1种。

2.高职课程教材:1种。

说明:教材若有分册,所有分册视为1种。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12月21日前,申报人须将《“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哈尔滨学院“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和书稿(PDF版)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教务处教材科(3号教学楼110室)。

3、教务处在汇总学院申报材料后,经校内外专家评审,网上公示遴选推荐名单。

联系人:王老师   联络电话:0451-86679556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