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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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哈尔滨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保证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

1.教材发放工作安排。教师用书发放时间为3月5日,学生用书发放时间为3月5日—6日。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

2.学生上课时间安排。学生正式上课时间为3月7日,上课形式为线下对因疫情不能按期返校上课的学生涉及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建立线上线下同步课堂,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各学院须于3月6日将线上授课情况汇总表报至教务处(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由教学管理科另行通知)。

3.补(缓)考工作安排。3月12—13日进行补(缓)考工作,12日为公共课补考、13日为专业课补考。

4.实践类课程考试工作安排。各学院应于3月9日前提交2021秋季学期未进行的实践类课程考试安排表,并于开学两周内组织实施。

5.错时上课安排。2022春季学期5号教学楼上午3-4节实行错时上课:

3-4节上下课时间

5号教学楼

其他教学楼

3节课

上课时间10:35

下课时间11:20

上课时间10:25

下课时间11:10

4节课

上课时间11:30

下课时间12:15

上课时间11:15

下课时间12:00

6.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做好实习组织工作,切实安排实习任务。各相关专业要提前联系实习基地,掌握实习地、学生出发地、途径地等疫情情况,不允许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各类实习活动。倡导“就近就地”实习,在条件许可和质量有保障情况下,可适度采取虚拟仿真、线上实习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制定实习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实习前两周报教务处核准。各专业要严格落实实习期间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开学初的教学准备工作

1.做好线上教学工作预案。各学院要通知授课教师按2022年春季学期1—4周课表安排,做好相关课程的线上教学工作预案。对因疫情不能按期返校或返校后需要隔离的少数学生:理论课程要做到“一课一案”,可采取线上同步直播教学方式,也可利用智慧树、学习通、雨课堂等平台已有的课程教学资源进行线上教学;实验等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可在学生返校并解除隔离后安排时间单独进行补课或补做实验。

2.做好教学设施的检查工作。开课前,对本部门的桌椅、黑板、门窗、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教学需要,保证正常使用。

3.做好教学文件的检查工作。开学前做好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件、教材)的检查以及新开课和新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

4.做好教材领取的工作。开课前,要将本学期使用的教材按时领取并及时发放到教师、学生手中,各学院教材具体领取时间、地点由教材科另行通知。

5.做好开学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各学院要提早做好补考学生通知、考场编排、试卷印刷、监考安排等工作。对于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要及时报至教务处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切换,确保发生疫情时“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2.对于承担了2022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且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教师,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统计掌握情况,将不能上课教师情况及调整安排3月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对于私自调、串课或无教师上课的情况,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3.各学院应在3月6日前开展开学前的各项检查工作,特别要对线上同步教学工作预案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上课期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向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各学院应于3月7日—3月18日针对教学工作情况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检查,对上课情况(特别是不能如期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实习安排、毕业论文、教学环境等进行深入检查,确保教学工作任务正常落实。

6.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梳理影响教学正常开展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7.如开学前疫情有变化,相关教学工作时间安排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办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教务处    

                                      2022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