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各学院:

根据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及《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院字〔2016〕8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级学生。

二、认定范围

20189月1日至20225月20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三、认定标准

《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院字〔2016〕84号)

四、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学院。

2.学院审核:各学院组成审核组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查认定、公示,并填写《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见附表2),于5月20日前将已审核的《哈尔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纸质)统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jwsjk@126.com)。

3.教务处复审、确认学分。

五、要求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是落实我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学生的创新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至关重要,希望各学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

2.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的初审认定、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