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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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实施《哈尔滨学院“教学立校”行动规划》,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与先进经验,以高质量的教学成果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鼓励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成果参与此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过程中,取得的体制机制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2.在一流本科教育、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过程中,取得的体制机制和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3.在主动对接龙江“六个强省”和“五大安全”战略定位和布局需求、主动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精准对接以先进装备制造 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 业新体系,取得的推动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协调推进、深度融合发展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4.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重大战略,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改革中取得的可推广和可复制成果。

5.在构建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互联网+教育”结构体系过程中,取得的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模式深度融合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6.在卓越和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过程中,取得的协同育人强化、教

育体系融合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7.在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重构、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8.在课堂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教

学技术等教学领域方面,取得的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9.在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构建和完善“以学生为中心”教育

质量保障体系,打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工程教育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的组织模式创新和突破成果。

10.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取得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

11.在高等教育国际开放交流、深化合作,特别是与俄罗斯等教育科技发达国家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践性,能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必须是正式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产生的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包括论文或教材、著作)或已被采纳并已实施的教学改革方案(含咨询报告)。

2.教学成果的评选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教学成果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已获得过往届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5.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的教学成果奖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其中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获得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综合评审,并确定推荐排序,将评审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3.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结果。

四、材料提交

1.填写《哈尔滨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哈尔滨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

2.提交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所有佐证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并制作封皮和目录。

3.申请书及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1份)与电子版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PDF)。推荐的每个项目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部门-项目名称-主持人。所有电子材料命名方式:“学院/部门-项目名称-主持人-申请书/佐证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彦龙。        联系电话:86631738。

 

教务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