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障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完成,现对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学期的理论课程期末考试、22年秋开学补考全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不能实施线上考试的实践类课程由各学院做好统计汇总,提交延期考试申请,在下学期学生返校后进行考试。
二、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2022年6月6日 |
提交考查课、公共基础课试题册 |
考查课、公共基础课试题册交至开课学院教务办 |
2022年6月13日 |
提交专业课试题册 |
专业课试卷试题册交至开课学院教务办 |
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 |
提交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及监考教师安排表 |
样表见《哈尔滨学院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附件1) |
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
考查课随堂进行考试(含通识选修课) |
|
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 |
公共基础课考试 |
具体安排见《2022年春季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 |
2022年6月29日--7月1日 |
专业课考试 |
|
2022年6月20日--7月8日 |
登录成绩 |
教师放假按校办通知为准 |
2022年8月15日--8月16日 |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 |
8月15日公共基础课补考,8月16日专业课补考 |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日期 |
按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
|
三、相关要求
1.考试时间安排。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考试周每天安排4个考试轮次(8:30—10:00,10:30—12:00,13:30—15:00,15:30—17:00),考前一周课程承担单位要把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及考试平台、视频考场信息等及时发布并通知到考生(包括免听课重修的)。
2.监考工作要求。考试监考由主监考和副监考组成,主监考负责考试试题发布、视频考场建立,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处理及考场常规监考工作由主监考和副监考共同负责。公共基础课考试的主监考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选派,副监考由教务处统一选派;专业课考试主监考和副监考的选派全部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选派。同一轮次同一课程考试的各考场主监考要建立微信或QQ群,以确保在考试过程中能及时的进行信息沟通、问题处理等。其他监考工作要求见《线上考试监考工作要求》(附件3)。
3.考试设备要求。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前要对本院学生的考试设备和网络环境进行检查和测试,要求参加考核的考生必须准备2部电子设备,1部手机用于登陆考试系统答题使用,1部手机或电脑用于进入视频考场(如腾讯会议,需具有视频、语音功能,同时要有稳定、通畅的网络环境),考试设备不全或网络环境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考的要于考前向所属学院、教务处提交缓考申请。
4.期末复习及试卷命题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应认真组织学生对所授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并严格按《哈尔滨学院实施线上考试工作方案》(附件4)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命题工作。
5.考风考纪工作要求。各学院应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关于考风考纪的专题会议,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哈尔滨学院在线考试暂行管理规定》(附件5)、《线上考试考场规则》(附件6)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填写《哈尔滨学院学生诚信在线考试承诺书》(附件7),加强考风建设工作。
6.成绩录入及存档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评阅卷工作,把好评卷质量关;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试卷及成绩单电子版交至开课学院教务办存档,纸质版成绩单可在下学期开学后打印签字后上交。
7.期末教学检查要求。各学院要加强对期末教学工作的检查,统筹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及巡考等各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命题教师做好考前的模拟测试,及时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组,对所有课程考试进行全覆盖的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考场纪律,体现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如期顺利收关。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