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探索教材工作数字化治理,更好地服务师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于2023年春季学期全面启用教材管理系统,实施学生网上选订教材,并开展教材选用常规审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管理系统教材选用
1.教学秘书设置教材信息
教学秘书登录教材管理系统的主要操作流程为:库存管理 →录入库存信息→ 收订→ 出库。
(1)录入库存教材信息。需要填写“出版社”、“ISBN号”、“教材名称”、“版况”、“作者”、“定价”和“教材类别”等信息。填写好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信息的录入。
(2)设置并选择“收订”模块信息。其流程为:“确认不需要教材的课程/环节 ”→ “确认课程/环节”→“需要的教材”→
“审核课程/环节→教材”。(若须全部征订教材,可进行批量设置;若需调整可在“零散调整学生默认需要教材”模块进行调整即可。)
(3)设置出库模块信息。其流程为:检索数据→双击教材名称→填写相应出库数→点击保存。
2.开课单位审核
(1)开课单位党总支对教材选用工作负总责。
(2)开课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审阅备选教材(拟选用教材信息可由系统直接导出)。若审核出选用不当教材,需及时反馈开课专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并进行更换。
(3)开课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教材审核无误后,由教学副院长(副处长)在系统中完成本院教材审核确认环节。操作流程为:“收订”模块→“审核课程/环节→教材”→ 双击待审核的课程 →选择“审核通过”或“退回”,并填写“原因”→点击向下箭头,完成审核。
(4)学院在“收订”模块中的“审核课程/环节→教材日志”菜单中导出审核信息,打印、盖章和签字后提交教务处。
二、教材选用审查
(一)工作实施要求
1.开课单位党总支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工作负总责。
2.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应在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3.“凡选必审”,严格执行《哈尔滨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开课单位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实行马工程教材目录清单适时更新和必须使用制度。
4.根据《哈尔滨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开课单位对本单位选用教材的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审读。
(二)审查内容要求
1.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选用教材符合学校要求。
2.教材选用应尽可能选用近3年出版(2019年6月1日后)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对标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确保教材选用质量。
3.讲义审查是教材审查的薄弱环节,请开课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课程讲义进行认真排查。
三、时间要求
11月5日前,开课单位完成教材选用与审查工作,并提交教材系统导出的教材审核信息表、《哈尔滨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问题线索清单》(附件1)、《哈尔滨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超3年出版的教材使用清单》(附件2)和《哈尔滨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讲义使用清单》(附件3)。以上盖章和签字的纸介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3号教学楼1层),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76792@qq.com。
请开课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教材管理系统中输入和设置的教材相关信息,输入和设置的教材相关信息使用后,无法修改。
联络人:王镜然 联络电话:0451-86613863
教务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