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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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2-11-21 15:23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提前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考研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上来。

二、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提高指导水平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质量关;认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研究方法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等。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关注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具体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本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到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的安排、检查和总结,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严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答辩、抽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四、提高效率,推进管理手段信息化

为进一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效率,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从选题、开题到答辩、评优推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流程通过毕设管理平台进行。各学院各环节的各个角色(学院领导、指导老师、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管理员、指导教师、学生等)均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五、时间安排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2年11月下旬至2023年6月末,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1

前期准备

2022年12月4日

2

选题

2022年12月31日

3

开题

2023年3月10日

4

中期检查

2023年4月10日

5

学术不端检测

2023年5月15日

6

答辩

2023年5月31日

7

成绩提交

2023年6月2日

8

评优

2023年6月9日

9

总结归档

2023年6月20日

六、抽检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9月对在2022-2023学年内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拟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论文大纲及过程管理相关数据)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本科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予点。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管理,强化任务落实,重点从选题意义、逻辑构建、时间安排、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五个维度,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持续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持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总体工作水平。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

    3.《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五项规范》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等5项规范.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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