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
按照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培训会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需指派一名教师参会,并负责后续的数据填报工作。
各学院需于2月23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实践科。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省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