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根据教育厅实际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时间
平台的数据填报为长期工作,本次填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7日。后续需要每月上报,填报时间以当月具体要求为准。
二、填报内容
1.实习相关信息。包含三种实习类型: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学院需要填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的所有符合以上三种类型的实习信息。信息包含三类:学生学籍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和实习组织实施相关信息。
2.上报实习培养方案。
三、填报流程
本次填报由学院管理员负责上报数据,系统会校验数据,若出现错误需由学院管理员进行修改并再次上报。学校管理员负责审核数据内容,若无误可成功提交。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