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材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能否落实、教育目标能否实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教材选用严格执行《哈尔滨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中相关管理规定,并须经过审核;
(二)凡开设马工程教材相应的课程,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最新出版的马工程教材目录请在教育部网站查询(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kcjc/kcjc_gl/jcgl_mgcj/);
(三)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四)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教材选用原则上要求近三年出版。
二、教材选用审查
(一)工作实施要求
1.开课单位党总支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工作负总责。
2.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应在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3.“凡选必审”,严格执行《哈尔滨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开课单位教材建设相关规定。
(二)审查内容要求
1.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对插图进行全面审读,确保选用教材符合学校要求。
2.教材选用应尽可能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对标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确保教材选用质量。
3.讲义审查是教材审查的薄弱环节,请开课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课程讲义进行认真排查。
三、时间要求
9月13日前,开课单位完成教材选用与审查工作,并提交教材系统导出的教材审核信息表、《哈尔滨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问题线索清单》(附件1)、《哈尔滨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超3年出版的教材使用清单》(附件2)和《哈尔滨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讲义使用清单》(附件3)。以上盖章和签字的纸介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76792@qq.com。
联络人:王镜然 联络电话:0451-86613863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