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8-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的贯彻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院(系)领导及教师应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了解并掌握本院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引导任课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有效开展课程思政,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各学院对本学期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责任书、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案等)进行检查,对上学期的教学进度表、试卷的存档完整、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教学方案撰写情况、教学课件制作质量、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各学院要围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管理、课堂互动、学生出勤率、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检查。
4.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检查实验课开出情况,实验资源建设、使用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及实验过程和数据的收集存档情况。
5.开展专业实习专项检查。相关学院要全面检查专业实习工作,包括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实习教学过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专业实习质量保证机制执行情况。
6.开展各系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教研活动要关注教学质量,研讨教学问题,分享教学经验。
7.开展“哈苑公开课-教学优秀示范课评选活动”。各学院要开展“名师示范课和青年教师汇报课活动”,并择优推选出1门课程作为“哈苑公开课-教学优秀示范课”校级示范课面向全校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活动,以此引导教师利用信息化教学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8.开展座谈会。各学院(或系)通过会议、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并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和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成的学校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于10月20日前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部署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明确听课责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4.各学院应于11月1日前提交教学示范课推荐表、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11月15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所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rbujxgl@163.com,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