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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内地(大陆)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8—202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满足《哈尔滨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中所列出的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各项基本条件及附加条件。

二、遴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一)校级教学名师评选:面向在职专任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往届校级教学名师不参加本年度校级教师评选;各学院限额推荐校级教学名师1名本年度共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3名

(二)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如有重大教学成果突破,可以申报参评本年度省级教学名师;我校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名额为1人,这1人将在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和本年度产生的校级教学名师总成绩第一名中产生;往届省级教学名师可参评本年度国家级教学名师,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按照《管理办法》组织评审,将评审情况及候选人基本情况经院内网站公示后,向教务处推荐。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参照《管理办法》中的遴选指标体系上报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三)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和本年度遴选出排名第一的校级教学名师进行综合评审,推荐至省教育厅参评本年度省级教学名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313日(星期上午12点前以下材料的电子版(U盘)、纸质版(1式1)报送至党政办公楼209室,所有材料需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一)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所有盖章处使用学院公章,附件2)。

推荐表支撑材料单独形成PDF文档)。

其他支撑材料:教案、讲义、教学大纲、近6年主讲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表、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材料、个人教学风格及经验总结等(单独设置文件夹)。

(四)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五)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视频格式限定为mp4大小500MB左右。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五、工作要求      

申报教师须严格按照推荐表中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材料。学院应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及奖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6611738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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