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环境文化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实验室环境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营造出优雅、舒适、便捷的实验教学场所,创设干净、整洁、有序的实验环境,依据《哈尔滨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场所的环境文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省内或者国内外同类型实验室的先进水平为目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标牌标识、项目介绍、实验流程、成果推介等为主要内容,以艺术、美观、实用为表现形式,以信息化为手段,以特色项目为导向,开展全方位建设。
二、建设内容
1.门牌和房间标识。保证本学院所属实验室标牌及房间号完整,若有缺损需尽快补全完善。
2.室内文化氛围。保证实验室内墙可放置体现本实验室特色的壁挂式展牌,例如本实验室相关著名科学家画像、名人名言、最新实验教学发展动态等。
3.宣传展示橱窗。条件允许的实验室(中心)可以设置宣传区,介绍实验室(中心)的整体情况。例如实验室的特种仪器设备,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情况,实验教学及科研成果,实验室开放和为社会服务情况,学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要求橱窗整体与周围环境协调相宜,设计美观,大小合适,更新方便。
4.实验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哈尔滨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哈尔滨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哈尔滨学院学生实验守则》等。常规管理制度由学校统一设计制定安装,体现本实验室特色的制度由各学院制定。
5. 实验室简介展牌。每个门类实验室前必须放置壁挂式展牌,简要介绍该实验室的名称、开设实验项目、实验室管理者信息等。
6.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展牌。各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特点制定相应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示意图及流程图等。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环境文化建设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研究,以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进行设计,按《通知》中的建设内容选择性建设。
2.各学院将所需实验室常规规章制度展牌的名称、数量、尺寸,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行政楼215)。
3.各学院实验室环境文化建设要广泛参考同类实验室的先进做法、突出案例,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简洁明了、美观大方、科学合理。
该项工作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