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质量检测数据
实验教学方面内容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教育质量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填报高等院校教育质量年报数据的通知,现就填报实验教学方面的质量年报数据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实验教学方面质量检测数据共涉及5个表,分别为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2-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表5-1-1开课情况、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2.表1-8已经依据哈尔滨学院实验室设置一览表修订并上传至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
3.表2-7、表5-1-1与表5-1-4请依据附件2中填表说明填写。
4.附件3为上年度的质量年报数据,提供给各学院参考填报2017年度表格。
5.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除外的其他表格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行政楼215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5241407@qq.com。
附件1:哈尔滨学院实验室设置一览表
附件2:模板及填表说明
附件3:上年度所报高等学校质量检测数据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