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2024各项目负责人:为扎实推进《哈尔滨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学校《关于遴选第四批哈尔滨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的通知》要求,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哈尔滨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 2023年12月份立项建设的10门课程。二、检查内容主要对课程阶段性建设完成情况、示范辐射作用发挥、下一步建设计划等相...
04/23
2024各学院:2024届预毕业生第七、八学期不合格课程重修考试拟定于5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考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 考试场次:2个考试轮次(13:30—15:00,15:30—17:00)。具体安排见附件《2024届预毕业生七、八学期不合格课程汇总表》二、相关要求1.各学院按下发的《2024届预毕业生第七、八学期不合格课程汇总表》,做好考试科目核对工作,如有考生有关于考试科目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2.请各学院及...
04/22
2024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第9周起开始落实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授课教师的安排(一)各学院安排的授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授课门数按照学校《哈尔滨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2012年)(附件1)》中关于各类教师开课门数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外聘教师的选聘。请各学院根据《哈尔滨学院兼课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哈院发【2016】56号)文件的要求选择外聘教师,各学院请于...
04/22
2024各位同学:2024年秋季学期选课于近日即将开始,为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网上选课,现将选课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必须通过正选和补退选,学生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http://jwmis.hrbu.edu.cn/,进入网上选课---选课(按开课计划)---正选---(主修-公共任选)---检索; 二、学生选课前应认真通读《哈尔滨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中的《哈尔滨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也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浏览上述教务管理规...
04/22
2024各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结业生返校考试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进行,我校2022、2023届因成绩(除通识选修课)不合格结业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考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下午13:30考试场次:2个考试轮次(13:30—15:00,15:30—17:00)二、报名程序1.考生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2.申请参加结业考试的学生,需下载附件《哈尔滨学院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登记表(2024版)》,并准确...
04/18
2024各学院:根据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8-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旨在检查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的贯彻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1.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院(系)领导及教师应开展听课及教学研究,了解并掌握本院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引导任课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
04/16
2024各学院:为扎实推进《哈尔滨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培育项目名单及第二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名单并做好项目和案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学校决定召开黑龙江省第三、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第二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负责人工作研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14时二、...
04/16
2024各学院: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项目内容(一)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览;(二)舞台艺术成果展演。二、专业、组别划分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三、遴选申报要求(一)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
04/16
2024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哈尔滨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工作。来自教师教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382名学生报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现将笔试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04/15
2024经审核,赖盈旭等68名学生符合《哈尔滨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转专业条件,已履行有关审核程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同意其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4月15日—4月17日。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