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安排,2014年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在寒假期间将陆续展开。为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安全,确保各项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及相关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细则》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教安(2013)1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和预案,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食品卫生、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各学院要监督并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情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学院汇报,及时处理。
四、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与学生要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学生的实习动态,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做好指导记录。
学校再次重申:省外实习学生必须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学院间必须签订实习协议。
请各学院务于1月20日10:00前将寒假期间省外实习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介)(在教学院长、系主任群共享下载),由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jws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