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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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开阔学生视野,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学校决定对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选修课程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与要求

        1.我校面向2020级学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分为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中外文化与国际视野、法制国家与社会责任、生命安全与劳动健康、经济管理与市场开发、艺术审美与经典传唱、教育情怀与教师素养、生涯教育与职业发展、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10个系列。

        2.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时数限定为18学时或36学时,每18学时计1学分。

        3.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通识选修课程,连续两年内开出的课程需按照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10个系列重新归类申报,近两年内没有开出的课程上不允许重新申报。(近两年开课情况见附件1)

        4.各学院应组织本单位教授、副教授带头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团队,开设高质量的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鼓励跨学科开设适合学生需要的新课程;继续推广使用优质网络视频(mooc)课程并担任课程助教。

        5.同一门课程可采用多个教师分段上课的形式,也可多个专题综合成一门课程。牵头学院,负责协调课程整体安排和课程考核。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授课内容应与主讲教师的专业或科研领域相符,要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3.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优先;非专任教师跨学科专业开设课程,应先征求该学科专业课程所属学院意见。

        4.每位任课教师一般每学期限开设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三、申报程序

        1.实行开课审批制。申请开课的教师须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教师个人简介、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向所在学院提出开课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对申报课程进行综合评定。

        3.通过审核的课程,纳入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四、时间安排

        1.10月29—11月6日,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报所属学院审核。

        2.11月13日前,各学院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稿发送至jwk2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