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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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1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 要全面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度,论

文的逻辑框架是否严谨、有层次、有逻辑性;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体现的理论基础扎实程度,检查论文能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引证资料的详实性以及论文研究的深入程度。

2. 要重点检查每一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目前工作状态和存在

的主要问题,以及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审阅、指导记录和中期完成情况等。

3. 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否注重过程管理,是否对指导教

师和学生所提交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责任,学生作为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各方应全面负起相关责任,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符合要求。

2.指导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督促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帮助,并给出指导性意见。

3.对于未按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现阶段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4.学院自查时间:4月22日至5月10日。各学院可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分组检查,详细掌握每位学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和创作质量。

5.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将毕业论文工作各阶段任务数据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6.学校将随机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

       各学院要形成本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材料,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2日前上交教务处实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