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回顾
“建筑”的含义,通常认为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其中供人们生产、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体育馆、工厂的车间等,人们习惯上也将建筑物称为建筑。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构筑物”,如水坝、水塔、蓄水池、烟囱等。建筑具有实用性,属于社会产品;建筑又具有艺术性,反映特定的社会思想意识,因此建筑又是一种精神产品。
《房屋建筑学》是土木工程专业必修的一门技术基础课,是建筑工程预算、结构设计、建筑施工等课程的基础。主要研究房屋建筑空间环境组合设计和构造设计的原理和方法。
课程的任务,通过理论学习和设计训练及参观实习,使学生熟悉建筑的类型,掌握建筑空间环境组合设计和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地选择结构、构造方案;为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将来从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问题提出
1、建筑的含义是什么?构成建筑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2、中国建筑的发展史给你的启示?
3、什么叫大量性建筑和大型性建筑?低层、多层、高层建筑按什么界限进行划分?
4、什么叫构件的耐火极限?建筑的耐火等级如何划分?耐久等级又如何划分?
三、新知识点讲解
1.1 房屋建筑学概述
1.1 .1 课程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房屋建筑学》是土木工程专业必修的一门技术基础课,是建筑工程预算、结构设计、建筑施工等课程的基础。主要研究房屋建筑空间环境组合设计和构造设计的原理和方法。
课程的任务,通过理论学习和设计训练及参观实习,使学生熟悉建筑的类型,掌握建筑空间环境组合设计和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地选择结构、构造方案;为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将来从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1.1 .2学习要求
《房屋建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研究应用技术的课程,内容丰富,知识面广。通过教学达到以下要求:
1、了解建筑设计的基本内容和步骤;了解建筑设计中建筑功能、经济技术和建筑形象三者之间的关系;能根据建筑功能的要求,用先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建筑形象。
2、对房屋建筑又比较全面的认识,完整地理解结构、施工与建筑艺术的关系。
3、熟练掌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构造的原理和方法,能根据建筑的不同条件选择合理的构造。
4、掌握建筑施工图的内容及表达方法。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绘制建筑施工图。
1.1 .3学习方法
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多观察、多思考、多练习。强化学生图面表达能力和计算机绘图能力的训练,提高设计的基本技能
1.2 建筑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要素
1.2.1建筑的概念
指人工建筑而成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房屋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与建筑物有区别的是构筑物,构筑物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
1、建筑的含义
通常认为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本质上建筑是人工创造的空间环境 ,是人们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
其中供人们生产、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体育馆、工厂的车间等,人们习惯上也将建筑物称为建筑。
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构筑物”,如水坝、水塔、蓄水池、烟囱等。
2、建筑具有双重价值
一是它的实用价值,属于社会的物质产品。
二是它的审美价值,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时期社会的思想意识,建筑同时也是具备艺术性的精神产品。
1.2.2建筑的基本构成要素
自从人类最初以遮风避雨,防禽御兽为目的寻找和创造自己的生活环境一因崖成室,构木成巢,挖土为穴,搭棚为舍,从建筑历史的发展来看,建筑总是伴随着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及建筑形象这三个基本要素的运动变化而发展的。总结人类的建筑活动经验,构成建筑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和建筑形象。
(1)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是指建筑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必需满足的使用要求。
不同类别的建筑具有不同的作用要求。例如交通建筑要求人流线路流畅,观演建筑要求有良好的视听环境,工业建筑必须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等等;同时,建筑必须满足人体尺度和人本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以及人的生理要求,如良好的朝向、保湿隔热、隔声、防潮、防水、采光、通风条件等。
(2)建筑技术
建筑技术是建造房屋的手段,包括建筑材料与制品技术、结构技术、施工技术、设备技术等,建筑不可能脱离技术而存在。其中材料是物质基础,结构是构成建筑空间骨架,施工技术是实现建筑生产的过程和方法,设备是改善建筑环境的技术条件。
(3)建筑形象
构成建筑形象的因素有建筑的体型、内外部空间的组合、立面构图、细部与重点装饰处理、材料的质感与色彩、光影变化等。
建筑的三要素是辩证的统一体,是不可分割的,但又有主次之分。第一是建筑功能,起主导作用;第二是建筑技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技术对功能又有约束和促进作用;第三是建筑形象,是功能和技术的反映,但如果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作用,在一定的功能和技术条件下,可以把建筑设计的更加美观。
1.3 中外建筑的发展史
1.3.1中国建筑的发展史
中国古代建筑在封建社会中发展成熟,它以汉族木结构建筑为主体,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优秀建筑,是世界上延续历史最长、分布地域最广、风格非常显明的一个独特的体系.。
1、中国古代建筑主要经历的六个阶段
(1)西元前二十一世纪夏朝建立,标志着原始社会结束,这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具备了雏形,不论夯土技术、木构技术还是建筑的立面造型、平面布局,以及建筑材料的制造与运用,色彩、装饰的使用,都达到了雏形阶段。这是中国古代建筑以后历代发展的基础。
(2)总秦、汉五百年间,由于国家统一,国力富强,中国古建筑在自己的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发展高潮。
(3)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民族大融合时期,此期间,传统建筑持续发展,并有佛教建筑传入。
(4)隋、唐时期的建筑,既继承了前代成就,又融合了外来影响,形成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建筑体系,把中国古代建筑推到了成熟阶段,并远播影响于朝鲜、日本。
(5)宋、辽、金时期建筑的发展与《营造法式》的颁行这部书的颁行,反映出中国古代建筑到了宋代,在工程技术与施工管理方面已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6)元、明、清三朝统治中国达六百多年,其间除了元末、明末短时割据战乱外,大体上保持着中国统一的局面。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已届尾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缓慢,因此建筑的历史也只能是最后的发展高潮了。
2、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精神内涵特征有
1)审美价值与政治伦理价值的统一。艺术价值高的建筑,也同时发挥着维系、加强社会政治伦理制度和思想意识的作用。
2)植根于深厚的传统文化,表现出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
3)总体性、综合性很强。往往动用一切因素和手法综合成一个整体形象,从空间组合到色彩装饰都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抽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影响整体效果。
具体表现为:(1)重视环境整体经营。(2)单体形象融于群体序列。(3)构造技术与艺术形象统一。(4)规格化与多样化统一。(5)诗情画意的自然式园林。(6)重视表现建筑的性格和象征涵义。
1.3.2 外国建筑的发展史
1、公元前8世纪 - 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时期
雅典卫城总平面、帕提农神庙、三种柱式(注意与古罗马柱式的区别)
特点:
(1)平面构成为1:1.618或1:2的矩形,中央是厅堂,大殿,周围是柱子,可统称为环柱式建筑。这样的造型结构,使得古希腊建筑更具艺术感。
(2)柱式的定型。共有四种柱式:1. 陶立克柱式,2. 爱奥尼克柱式,3. 科林斯式柱式,4. 女郎雕像柱式。
(3)建筑的双面披坡屋顶形成了建筑前后的山花墙装饰的特定的手法。古希腊建筑中有圆雕,高浮雕,浅浮雕等装饰手法,创造了独特的装饰艺术。
(4)由平民进步的艺术趣味而产生的崇尚人体美与数的和谐。
(5)建筑与装饰均雕刻化。希腊的建筑与希腊雕刻是紧紧结合在一起的。
2、4-15世纪:古罗马时期(拜占庭)
特点:
(1)屋顶造型,普遍使用“穹窿顶”。
(2)整体造型中心突出。在一般的拜占庭建筑中,建筑构图的中心,往往十分突出,那体量既高又大的圆穹顶,往往成为整座建筑的构图中心,围绕这一中心部件,周围又常常有序地设置一些与之协调的小部件。
(3)它创造了把穹顶支承在独立方柱上的结构方法和与之相应的集中 式建筑形制。其典型作法是在方形平面的四边发券,在四个券之间砌筑以对角线为直径的穹顶,仿佛一个完整的穹顶在四边被发券切割而成,它的重量完全由四个券承担,从而使内部空间获得了极大的自由。
(4)在色彩的使用上,既注意变化,又注意统一,使建筑内部空间与外部立面显得灿烂夺目。
代表: 圣索非亚大教堂 、罗马万神庙 (巴西利卡形式、柱式、帆拱技术、拜占庭建筑特点 )
3、10-12世纪:罗马式建筑为代表
(罗马风建筑、罗曼建筑、似罗马建筑): 欧洲基督教流行地区的一种建筑风格。 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是10世纪晚期到12世纪初欧洲的建筑风格,因采用古罗马式的券、拱而得名。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给人以雄浑庄重的印象。对后来的哥特式建筑影响很大。 罗马式建筑承袭初期基督教建筑,采用古罗马建筑的一些传统做法如半圆拱、十字拱等,有时也用简化的古典柱式和细部装饰。经过长期的演变,逐渐用拱顶取代了初期基督教堂的木结构屋顶,对罗马的拱券技术不断进行试验和发展,采用扶壁以平衡沉重拱顶的横椎力,后来又逐渐用骨架券代替厚拱顶。平面仍为拉丁十字。出于向圣像、圣物膜拜的需要,在东端增设若干小礼拜室,平面形式渐趋复杂。
典型特征是:墙体巨大而厚实,墙面用连列小券,门宙洞口用同心多层小圆券,以减少沉重感。西面有一、二座钟楼,有时拉丁十字交点和横厅上也有钟楼。中厅大小柱有韵律地交替布置。窗口窄小,在较大的内部空间造成阴暗神秘气氛。朴素的中厅与华丽的圣坛形成对比,中厅与侧廊较大的空间变化打破了古典建筑的均衡感。
代表:德国沃尔姆斯大教堂、 意大利比萨主教堂建筑群
4、11至15世纪:以哥特式建筑为代表
(1)结构特点
框架式骨架券作拱顶承重构件,其余填充维护部分减薄,使拱顶减轻;独立的飞扶壁在中厅十字拱的起脚处抵住其侧推力,和骨架券共同组成框架式结构,侧廊拱顶高度降低,使中厅高侧窗加大;使用二圆心的尖拱、尖券、侧推力减小,使不同跨度拱可一样高。
(2)内部特点
中厅一般不宽但很长,两侧支柱的间距不大,形成自入口导向祭坛的强烈动势。中厅高度很高,两侧束柱柱头弱化消退,垂直线控制室内划分,尖尖的拱券在拱顶相交,如同自地下生长出来的挺拔枝杆,形成很强的向上升腾的动势。两个动势体现对神的崇敬和对天国向往的暗示。
(3)外部特点
外部的扶壁、塔、墙面都是垂直向上的垂直划分,全部局部和细节顶部为尖顶,整个外形充满着向天空的升腾感。(右为米兰大教堂 (四)装饰特点:
几乎没有墙面可做壁画或雕塑。祭坛是装饰重点。两柱间的大窗做成彩色玻璃,极富装饰效果。
5、16世纪至今
这一阶段分为若段干小阶得堡(平)
(1)16世纪晚期:手法主义
特点:追求怪异和不寻常的效果,如以变形和不协调的方式表现空间,以夸张的细长比例表现人物。建筑史中则以1530-1600年间意大利某些建筑师的作品体现前期巴洛克风格的倾向。是是文艺复兴风格(狭义)到巴洛克的过渡。
(2)17世纪~18世纪: 巴洛克式
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建筑和装饰风格。
特点:外形自由,追求动态,造型繁复,富于变化,喜好富丽的装饰和雕刻,强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椭圆形空间。这种风格在反对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和表达世俗情趣等发面起了重要作用。
代表:意大利,维尼奥拉的罗马耶酥会教堂。
(3)18世纪~20世纪:洛可可风格
产生于法国,是在巴洛克建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表演在室内装饰上。
特点:细腻柔媚、精致纤小,但偏于繁琐,常采用不对称手法,喜欢用弧线和S形线,尤其爱用贝壳、旋涡、山石作为装饰题材,模仿自然形态,变化万千,色彩上爱用嫩绿、粉红、玫瑰红等明亮的色彩,线脚大多用金色。
代表:巴黎苏俾士府邸公主沙龙、凡尔塞宫的王后居室。
(4)18世纪中后期~19世纪: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
古典主义特点:当时人们受启蒙运动的思想影响,崇尚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在建筑方面古希腊罗马的柱廊、庙宇、凯旋门和纪功柱成为效法的榜样。采用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的主要是博物馆、剧院等公共建筑和一些纪念性建筑。 代表:柏林的勃兰登堡门,它以雅典卫城的山门为蓝本。
浪漫主义特点:在艺术上强调个性,提倡自然主义,主张用中世纪的艺术风格与学院派的古典主义艺术相抗衡。这种思潮在建筑上表现为追求超尘脱俗的趣味和异国情调。 代表:英国议会大厦、伦敦的圣吉尔斯教堂、曼彻斯特市政厅。
(5)19世纪~20世纪:折衷主义建筑和功能主义 :
折衷主义理论特点:折衷主义建筑师任意模仿历史上各种建筑风格,或自由组合各种建筑形式,他们不讲求固定的法式,只讲求比例均衡,注重纯形式美。代表:巴黎歌剧院,巴黎的圣心教堂、罗马的伊曼纽尔二世纪念建筑 功能主义理论风格特点:认为建筑的形式应该服从它的功能的建筑流派。自古以来许多建筑都是注重功能的,但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欧美有些建筑师为了反对学院派追求形式、不讲功能的设计思想,探求新建筑的道路,又把建筑的功能作用突出地强调起来。随着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发展,功能主义思潮在20世纪20~30年代风行一时。本来讲求建筑的功能是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重要观点之一,但是后来有人把它当作绝对信条,被称为“功能主义者”。他们认为不仅建筑形式必须反映功能,表现功能,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必须以功能为依据,而且所有不同功能的构件也应该分别表现出来。
(6)20世纪~20世纪中叶:现代主义建筑
理论:建筑师要摆脱传统建筑形式的束缚,大胆创造适应于工业化社会的条件、要求的崭新建筑。强调建筑要随时代而发展,现代建筑应同工业化社会相适应。强调建筑师要研究和解决建筑的实用功能和经济问题。主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结构,在建筑设计中发挥新材料、新结构的特性。主张坚决摆脱过时的建筑样式的束缚,放手创造新的建筑风格。主张发展新的建筑美学,创造建筑新风格。其中包括表现手法和建造手段的统一;建筑形体和内部功能的配合;建筑形象的逻辑性;灵活均衡的非对称构图;简洁的处理手法和纯净的体型;在建筑艺术中吸取视觉艺术的新成果。
(7)20世纪中叶~至今:后现代主义建筑
理论:利用传统部件和适当引进新的部件组成独特的总体”,“通过非传统的方法组合传统部件”。主张汲取民间建筑的手法。
代表:美国电话电报大楼 美国费城老年公寓 国波特兰市政大楼。
1.4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4.1 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一)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用的建筑物。
1、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1)文教建筑;(2)托幼建筑;(3)医疗卫生建筑;(4)观演性建筑;(5)体育建筑;(6)展览建筑;(7)旅馆建筑;(8)商业建筑;(9)电信、广播电视建筑;(10)交通建筑;(11)行政办公建筑;(12)金融建筑;(13)饮食建筑;(14)园林建筑;(15)纪念建筑。
(二)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贮等。
(三)农业建筑:指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二、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1、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2、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览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三、按建筑层数分类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2、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四、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
2、砖(或石)结构建筑:指以砖或石材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害性能差,自重大。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指以钢筋混凝土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等,具有坚固耐久、防火和可塑性强等优点,故应用较为广泛。
4、钢结构建筑:指以型钢等钢材作为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钢结构力学性能好,便于制作和安装,工期短,结构自重轻,适宜超高层和大跨度建筑中采用。随着我国高层、大跨度建筑的发展,采用钢结构的趋势正在增长。
5、混合结构建筑: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由砖墙、木楼板构成的砖木结构建筑;由砖墙、钢筋混凝土楼板构成的砖混结构建筑;由钢屋架和混凝土(或柱)构成的钢混结构建筑。其中砖混结构在大量性民用建筑中应用最广泛。
1.4.2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和耐火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分等级
建筑物的耐久等级主要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划分,作为基建投资和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WGJ37-87》中规定: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为下列四级(见表1-1)。
表1-1 建筑物耐久等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