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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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本科教学团队结项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7日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哈院发[2016]55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建设的“十三五”本科教学团队开展结项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批准立项的哈尔滨学院“十三五”本科教学团队立项建设项目,共43项(附件2)。

二、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哈尔滨学院“十三五”教学团队自评打分表》(附件3),撰写《自评报告》(附件4),并附成果佐证材料。

2.各学院组织审核相关材料,填写《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

3.学校将依据《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哈院发[2016]55号)要求,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工作。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本次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解决存在的问题。

2.《哈尔滨学院“十三五”教学团队自评表》、《自评报告》、《哈尔滨学院教学团队结项验收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材料1份及电子版(word)。佐证材料应与《自评报告》中填写的各成果顺序一一对应并制作目录,提交PDF版即可。

文件命名规则:XX学院-XX教学团队-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需在10月29日前提交至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215@126.com

联系人:马彦龙 联系电话:86631738

 

 

教务处   

2021107